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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柳州7月10日電 (周瀟男)廣西柳州一糖廠女倉庫保管員韋某利用的職務之便,伙同他人採取虛列物資入庫、虛開增值稅等手段套取公司資金逾百萬元,法院審理後判處韋某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被告人韋某此前任廣西華盛集團露塘糖業有限公司糖廠倉庫保管員一職,2008年至2013年間,韋某利用其擔任的職務之便,分別伙同其他六人(均另案處理),以虛列採購物資入庫的手段侵吞國有資金1008236.1元人民幣,其中韋某分得贓款414500元。韋某歸案後,主動供述罪行,其親屬退出了全部贓款。
  近日,廣西鹿寨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法庭審理查明後認為,韋某為從事公務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伙同他人採取虛列物資入庫、虛開增值稅等手段套取公司資金共計人民幣1008236.1元,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在共同犯罪中,韋某是主犯。韋某歸案後,主動供述同種較重罪行,並通過其親屬退出全部贓款,可酌情從輕處罰。一審判處韋某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申訴人韋某對一審判決表示不服,提出上訴。廣西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7月10日公開二審該案件。審庭中,雙方就韋某是否國家公職人員,其行為是職務侵占還貪污等問題進行了激烈的辯論。
  法院審理後,當庭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原標題:廣西一糖廠女倉管員貪污逾百萬元獲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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